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组成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分工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五章 赛事及活动组织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对外经贸大学EMBA高尔夫协会,是对外经贸大学EMBA联合会下设的一个分支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成立之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与高尔夫运动精髓一致的健康、自然生活态度,提倡“积极,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崇尚“团结,友爱,拼搏”的人文精神。推广高尔夫球运动及正常休闲活动,为本协会会员提供休闲,运动,社交之全方位服务,以促进校内外高尔夫爱好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提升健康之生活品质。本协会热忱欢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各届校友的加入。 第三章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管理,促进本协会的健康发展,维护本协会和会员的共同利益,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第二章 会员组成 第四条 会员资格 凡身体健康,关爱自然,热爱高尔夫运动,认同本协会章程之对外经贸大学EMBA各班的校友,如实填写会员登记表即可申请入会。但需经本协会常设管理机构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 入会申请 申请入会的校友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签署认同接受本协会管理规范的文件。 会员地址或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本协会,以便本协会继续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六条 会员收费 为了更好的为会员提供服务,并创造学习提高球艺、支撑参与比赛的条件,本协会将在对外经贸大学支持的启动资金基础上,向申请入会获准的会员校友酌收一定的会员费用。 本协会将指定专门团队管理使用会费,并定期公布会费收支详情,以确保所有会员的权益,做到阳光,公开,透明。 会员费用暂定每位会员每年人民币1000元。 本协会为每位会员制作会员牌,用以辨识会员身份和提供对应的服务。 第七条 会员权益 1、会员凭会员卡享用本协会各项服务。 2、可优惠参加本协会安排的高尔夫培训,接受著名球手教练的指导。 3、优先参加本协会定期举办的各类高尔夫赛事及各类会员活动。 4、享有本协会不定期组织联络杆数相近的会员打球交流的权利。 5、优惠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国内外高尔夫球赛观光旅游活动。 6、享有本俱乐部不定期举办的会员联谊活动。 7、会员牌长期有效,本协会拥有会员权益的解释权。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热爱母校,遵守协会规范,维护学校和本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2、按规定缴纳会费和支付各种必要的活动费用。 3、遵守与本协会合作的高尔夫球会的有关章程和规定。 4、会员须遵守各合作球会的安全事项。 5、会员间应互相尊重,遵守高尔夫礼仪,倡导健康的高尔夫文化。 第九条 会员牌 本协会为每位会员制作会员牌,用以辨识会员身份和提供对应的服务。会员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转让会员身份。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请携带会员牌。会员牌如遗失时,应即向本协会申报补发。 第十条 会员资格的延续及终止 本协会会员资格不设有效期,会员牌常年有效。 会员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本协会经常设管理机构理事会会长同意,宣告取消会员资格。 1、违反本协会宗旨及有损本协会荣誉者。 2、未遵守本协会管理规范,会员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者。 3、逾期未缴会费者。 4、不遵守会员义务者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分工 第十一条 管理机构 本协会设立常设管理机构,在对外经贸大学EMBA学员中心和EMBA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协会运营工作。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包括名誉会长、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及各班理事。每届任期二年(暂定)。 第十二条 2010年本届管理机构成员如下: 名誉会长:五班校友侯永和、五班校友穆金 会长:七班校友高静, 秘书长:十二班校友葛军, 副会长:十六班刘建军;十七班徐行;十八班郭建华。 各班理事:由各班校友推举,每班一至二位。理事可连选连任。 本协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聘请学校或社会知名(或权威)人士、往届会长担任本协会的名誉会长。名誉会长不行使职权,不享受报酬。但可根据本协会的需要参加赛事,费用由会员分摊或者寻求赞助商支持。 全体管理机构成员不拿报酬,实行义工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机构的权力与职责 1、提议和修改并表决本协会章程, 同时对本协会的发展与运行履行管理权力。 2、批准本协会的会费收费标准。 3、审查与批准会员的入会。 4、对不遵守协会章程的会员有劝退或除名的权力。 5、提出本协会的建设构想与发展规划。 6、负责对会员会费收支的监督与管理。 7、执行会员大会所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会长职责 1. 会长为本协会的代表,为本协会的发展与建设承担责任。 2. 负责召开会员大会,代表理事会并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3. 负责召集理事会议,签署讨论通过的决议、提案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4. 根据会议决议,签署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文件。 5. 根据会议决议,签署批准协会财务预算和开支审核。 6. 签署本协会授权执行的其它文件 。 第十五条 秘书长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负责任期内的本协会日常管理和活动安排,社会活动联系与交流,协助会长开展活动安排和组织工作。 2、协助会长负责球队的会费催收和开支监督并预审。 3、负责会员日常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4、协助会长主持会员会议并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5、负责协会会议、球赛活动的组织和承办工作。 6、负责本协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7、本协会交待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副会长职责 副会长承担对应的分工,包括: 财经与行政职责 1、负责本协会的会费管理,承办球赛的经费的收入与支出,建立健全的财务账目,并负责保管账目。 2、负责对本协会的支出费用的监督,并有权拒绝违背本协会章程的费用支出。 3、负责对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与修改工作。 4、负责本协会的会报的采编出版和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协会文件档案的保管工作。 赛事管理职责 1、负责本协会赛事规则起草交理事通过后并负责传达和执行。 2、负责本协会赛事规则的裁判和排名的认定。 3、负责向队员宣传球场规则和国际规则。 4、负责指导本协会工作人员对球队每场赛事的成绩统计、汇总和公布工作。 5、负责对本协会击球活动的趣味创新和新活动推广。 6、本协会交待的其他工作。 组织与宣传职责 1、负责新会员的发展与沟通工作,推动班级理事积极发展新会员。 2、加强与会员之间的沟通,构建和创新协会文化,提升本协会的高球礼仪标准与形象,增强本协会的凝聚力。 3、加强与社会其他球队和协会的交往,促进队际之间的往来。 4、上传下达,加深协会上级联合会和学员中心的沟通联系。 5、积极为本协会开展多途径的活动经费的筹集工作。 6、其他本协会交待的工作。 第十七条 班级理事职责 1、在会长的指导下负责协助本协会的日常工作,承办赛事和平日的活动,收集与提供高尔夫活动信息; 2、负责协助各班会员的会费收取、开支结算,向本协会报账,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协助各班会员赛事中球场订场、住宿、伙食等后勤管理与安排,在赛事活动中,在赛事管理人员的领导下负责会员的排场分组和成绩统计汇总公布工作。 4、调动资源,为会员提供球具信息和代理集中采购工作。 5、负责对潜在入会会员的宣传与交流工作,并对新入会会员对应各班级提供联络工作。 6、为本协会的各种会议提供前期的筹备和服务接待工作。 7、会长和秘书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启动资金支持拨款五万元; 2 、会费收取; 3 、校内外团体、个人的资助及其它方面的社会赞助。 4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促进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任何会员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任命专业人员管理资金使用,记账与收付工作职责分开。必须进行定期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公示账目。 第二十二条 会费由本协会管理机构根据本协会的发展和计划制定相应的标准。为了满足本协会的基本活动需要,每年的个人会费标准由本协会根据球队的活动情况研究决定。会费以年度为单位,会员在入会时须一次性交纳。会员交纳会费时,本协会应开具专用收据。 第二十三条 会员中途退会不退会员费;会员到期不续交会费,经本协会三次提示(或催收)后或者到期后一周内仍不缴纳的该会员将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赞助费用 1、每次例赛可接受会员或其他商业机构的赞助,并可视情况冠名“XXX杯高尔夫比赛”,费用基本用于本次例赛的奖品、活动和用餐费用。 2、本协会长期接受会员和社会商业机构的赞助。 3、本协会接受赞助或捐赠的资金全部用于本协会活动并按照《协会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规定支出。有结余时,结余的部分转入下年,并由本协会决定是否减少下一年度个人会费缴纳。 第二十五条 资金开支与管理 1、每年的会员费用和赞助费用用于每次奖品的设立、聚餐费用。 2、适当的比赛用品,如T恤、太阳帽、背心等。 3、赛事安排费用支出。 4、比赛或培训专职工作人员的费用将在会费中开支。 5、每次活动将有详尽的财务记录,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情况。 6、具体的财务管理将执行《协会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赛事及活动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在会长的主持下、在秘书长、副会长的协助下,每月定期组织一期球赛或球技交流。 每月的月赛,进行会员差点排名。 季度或年度评比产生总杆冠亚军和第三名、净杆冠亚军和第三名、最远距离和最近旗杆奖各一名、最佳进步奖一名、全勤奖若干名,并对以上获奖者颁布奖杯或奖品。 第二十七条 协会奖项设置 分A、B两组进行。A组为强组,B组为弱组。分组标准为球队上次大赛后总成绩排名中的中间成绩人为分界线即各占50%。同时,两队之间实行总杆成绩升降级奖罚,即A组上次大赛后总杆后三名将自动降至下次大赛时的B组,B组总杆前三名将自动升至下次大赛中的A组。 第二十八条 球赛安排或球技交流 一般定在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每次比赛成绩将在赛后及时公布,并计入会员的个人成绩档案,为个人的球技提高提供顾问与服务。协会若有重要赛事须在工作日进行,则由会长临时决定,并提前通知会员。 第二十九条 对外赛事的成员选拔 本协会将在月赛中选拔成绩优异者代表参加。参加对外赛事的会员其比赛费用由会员自理。 第三十条 协会在月赛时,原则要求全体会员尽可能抽时间参加。会员尊重组委会分组,若因故不能参加,请提前向班级理事请假。 第三十一条 例赛场地 本协会努力安排在合作球场活动并争取优惠的球场价格。对外比赛将按该赛事规定的规则。 第三十二条 活动收费 会员将支付自己的球场(含参赛)打球费用;会员带嘉宾参加球队组织的打球或参赛活动,其嘉宾费用将由该会员自付,同时该嘉宾原则上不享受本协会在球场的打球收费待遇。 非会员球友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赛事中,均不参与本协会名次的竞争。 如本协会研究决定需要邀请特殊嘉宾参加某次赛事,其嘉宾该次赛事的费用将由参加该次赛事的全体会员分摊支付,或者本协会尽合理努力寻求赞助商承担。 |